下载此文档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 .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明确内部管理工作程序
和各级信贷工作人员职责,保证贷款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XX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信用社发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应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 规,严格执行信贷计划, 在支持企业发展生产, 增加有效供给的同时, 拓展信用社信贷业务领域。
第三条 信贷工作人员必须克尽职守,严守纪律,执行“贷款办 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协助企业合理使用流动资 金,挖掘资金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贷款计划管理
第四条 贷款计划包括已贷企业贷款计划和新选定拟贷企业贷款 计划(附表),由各社在联社规定的限期内上报。
第五条 贷款计划编制程序 1.经办社根据本法第三章的规定,对已贷企业审查后,逐项列 入当年贷款计划, 连同新选定拟贷企业贷款计划和资金筹措情况一并 报送联社。
2.联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计划的要求,根据信用社的资 金筹措能力、 贷款管理水平和贷款投向选择等情况, 核定各社贷款计 划。
3.各社必须在联社下达的贷款计划内发放贷款,首先安排效益
好的已贷企业生产正常发展的资金需要,如有余力再安排新选拟贷企 业的生产资金需要,并在审批权限内确定企业年度贷款计划。
第六条 各社安排贷款时,要优先安排存贷款比率较高的行业和 企业,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留有适当余地,以解决临时性急需。实 际发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上级社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
第七条各社在年度计划执行中,因计划不足,首先应在联社范 围内统筹调剂解决,确实解决不了时,可按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向上级 社申请调整计划。
第三章贷款审批制度
第八条 联社应根据本地区贷款管理水平,按贷款数额、贷款期 限等条件,明确规定各社的贷款审批权限。
第九条新选拟贷企业的贷款在发放前都必须进行评审,评审工 作由贷款审查委员会组织,评审后应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必须 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完备。主要内容包括:
1. 企业概况
2 .产品市场容量及其发展前景
3 .经济效益(与本地区同行业比较)
4 .资金信用水平(包括负债结构)

6 .经营管理水平,领导集团的决策能力
(包括银行存款的结构和发展趋势)
8 .评审意见和建议
已贷企业在新年度计划开始执行前, 也要按照以上内容核查,重 点报告生产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发展规划,提出新年度贷 款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联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上级社制定的信贷政策和贷款
发展规划,企业借款计划、贷款企业评审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 企业生产的合理需要,结合资金筹措能力和信贷规模的可能核定企业 贷款。对于批准贷款的企业其贷款额超过信用社权限的 (含贷款审批 书、评审报告、本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分析材料) 报联社备案。
评审报告由评审负责人签字后,连同企业贷款申请书,依次送有 关负责人和有权批准人审批。
第十一条各社在贷款审批权限内一律实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即 信贷员、信贷负责人、主任三级审查,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