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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doc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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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考试复****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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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
1.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单位实施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
(2)单位犯罪的主体中,公司、企业、团体既包括各种国有的、集体所有、合资的公司、企业等,也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种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3)单位犯罪目的是为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并且单位犯罪行为的实施必须与单位的工作和业务相联系。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行为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表现为:一是非曲直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二是行为人超越其职权范围而实施有关行为。(2)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公财产重大损失。
3.不作为是与作为相对应的危害行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不作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这种义务是根据以下几方面确定: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三是由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2)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
4.敲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两者的相同点表现在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者根本区别表现在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在犯罪客体上,敲诈***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在犯罪客观方面,敲诈***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出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出财物。在敲诈***案件中,有的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并非构成敲诈***罪的必要要件。
5.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应依据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则:一为并科原则,是指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绝对相加,各罪刑罚相加的总和就是应执行的刑罚。二是吸收原则,是指在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三为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或者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原则。四为折中原则,是指对数罪的合并处罚,不是单纯采用上述某一原则,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兼采上述各原则。
6.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特征为: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名誉。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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