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镇2021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镇2021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您的位置: > > 镇2021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正文 本文移动端:
镇2021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2021-05-14 11:28:58 来源网站:
镇2021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加快建立 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规范 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及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照国土资源部《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利用2年时间,,完成x镇土地管理辖区内所有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 三权 )位置、界线、范围、用途、面积的确认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登记发证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和申请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本着能直接确权登记到村民组,则直接发放到组;条件不成熟的,可采取 组有村管 形式,在明确村民小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待条件成熟后,再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焕发到组的原则,具体按以下办法实行:
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在县政府90年代中后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的基础上,参照县内撤并乡镇、村有关文件资料,依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辖区行政村内的(含乡镇、村集体、村民小组)土地位置、权属、界线、地类、面积等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收回原《集体土地所有证》,重新登记发证;无法收回的,公告作废。
2、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登记。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发给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的,在村委会名称后加注村民小组名称,由村委会代管,待条件成熟后,再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组。
3、土地权属为乡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依法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申请登记,《集体土地所证》颁发给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同一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拥有多宗土地的,可合并登记,发放一本《集体土地所有证》,并在《土地登记卡》上注明各宗地地号。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申请登记
在进一步查清每一宗宅基地的权属、界址和面积的基础上,按照农村村民 一户一宅、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和建造住宅以及不超过宅基地面积标准 的规定,按法律程序,对已形成宅基地的,以户为单位,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对新申请宅基地的,当事人要同时申请土地登记,经批准和实地验收合格后,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三、土地初始登记
根据《x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农户院墙外的生产性附属用地,不计入宅基地面积范围。对农村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的老宅基地,未进行土地登记,且至今未扩大宅基地面积,宅基地登记申请人又无法提供有关权属来源资料的,可根据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村民组的名义对外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县国土局审批后,按现有的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2月13日至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期间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凭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合法有效的批准文件进行登记发证。超过批准面积的或未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且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已按当时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处理过的,凭相关处理依据和查处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0日(城乡土地实行统一管理)期间,农村村民建房取得的宅基地,占用非耕地的,凭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或非耕地建房许可证登记发证;占用耕地的,凭县政府批准文件或使用耕地建房准建证,进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超过批准面积或未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且县以上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按有关政策依法处理过的,凭

镇2021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raojun00001
  • 文件大小33 KB
  • 时间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