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
第一节信用和信用体系
第二节商业信用和商业票据
第三节银行信用和银行票据
第四节国家信用和政府债券
第五节消费信用及其工具
第六节公司信用及有价证券
第七节国际信用
第一节信用和信用体系
信用的涵义
信用的本质
信用的发展阶段
信用的职能和作用
信用体系
信用的涵义
定义1:经济学范畴的信用是指一种借贷行为,表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偿还性是信用的基本特征。信用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
定义2:借贷活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用契约保障本金回流和增殖的价值运动—王松奇)
信用关系的构成
债权人与债务人
时间的间隔
信用工具
信用的本质
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信用是有条件的借贷
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二、信用的产生与发展
信用的产生
私有制和商品交换——贫富分化
商品产销周期不一致——商品、货币占有的不均衡
经济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有条件让渡/调剂
收支:结余未来消费现在消费
负债现在消费未来消费
平衡“月光族”
调剂:经济主体效用的最大化,克服收支时/空的不平
信用的发展阶段
高利贷信用
基本特征:利率高、非生产性
现代信用
基本特征:借贷资本运动、利率低于产业资
本平均利润率
当代特点:形式、工具、机构多样化
民间信用
定义: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发生的不规范信用
特征
无正规的金融工具作信用载体
自发性强;利率较正规信用高
风险较大
活动特征:与一国/地区的正式金融服务程度成反比
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
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不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或立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最好当面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或立下字据,并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借款用途等内容,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借款用途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借款利息要合理
目前,社会上还有一些人在放高利贷,在他人急需用钱时,趁火打劫,抬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私人借贷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违反规定抬高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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