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考广州“指标到校”政策.doc2016年中考广州“指标到校”政策
1、政策目的: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指标分配比例:2016到2018年全市示范性高中3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广州市的初级中学(含民办初中)。
备注:广州的省、市、区示范性高中目前的招生数为3万人左右,按分配比例30%计算,约有9000个指标。去年参加广州中考的考生11万多人,由此算来,理论上100人中仅有8人左右能获得一个示范性高中指标,而拿到前六所重点高中“指标生”的比例估计是100人仅有1个左右。
3、报考条件:报考示范性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是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且具有该校完整三年学籍、在该校一直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4、指标分配原则:省、市属示范高中指标面向全市分配,区、县级市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对象为本区、县级市范围内的初中。其中,省、市属示范性高中采取二级分配模式,即先按比例分配到各区县,区内作整体“打包”后再以本地户籍学生人头占比分配到校;而区、县级市属示范高中的指标分配则采用一级分配模式,即直接由区按照初中本地户籍学生人头占比分配到校。
备注:如广州六中为市属高中,招生计划832人,其中250个招生计划面向全市分配给初中。
5、指标计划的录取:在独立招生学校录取结束后、提前批录取之前,单独设置指标计划录取批次。申报“指标生”的学生将以报考学校近3年在提前批公办公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投档。假如在“指标生”中落榜,该生仍继续按照正常批次录取,即学生多了一次冲击的机会。而“指标计划录取批次”投档结束后,若有剩余指标未完成录取,则将剩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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