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气候难民概念的传统条约解释路径
本文关键词:
难民,条约,路径,气候,概念
本文简介:第一章国际气候难民法律概念之国际法界定 随着全球气候模式的变化,全球气候变暖确定性的增加已经导致地球海洋洋流流向的变化,使得热带地区海洋表面气温不断上升,全球海洋风暴持续时间延长、强度增加,海平面上升,荒漠化加剧,干旱、洪涝频繁多发,气候开始变得极端无常。 极端无常的气候变化对人类生态系
本文内容:
第一章国际气候难
民法
律概念之
国际法
界定
随着全球气候模式的变化,全球气候变暖确定性的增加已经导致地球海洋洋流流向的变化,使得热带地区海洋表面气温不断上升,全球海洋风暴持续时间延长、强度增加,海平面上升,荒漠化加剧,干旱、洪涝频繁多发,气候开始变得极端无常。
极端无常的气候变化对人类生态系统的侵扰、冲击,并不仅限于天气和环境,各种影响造成了连锁反应:干旱导致资源匮乏、枯竭进而引发地区争夺资源的冲突和战争,海平面上升迫使小岛国或低海岸线地区的人类被迫移居、迁徙,物种无法适应环境变化而造成生态系统的瓦解。IPCC历次报告中所援引的大量科学证据,表明了气候变化与人口被迫迁移之间的因果关联性,也证实了亟需国际社会予以关注之“气候难民”问题的存在。
一般而言,气候难民指称的是因为气候变化所诱发的人口被迫迁徙,其情形略约可能有三种:(1)因海平面上升导致的低海岸线小岛屿国家的人口被迫迁移,例如在南太平洋地区图瓦卢、瑙鲁等小岛国不得不遭受耕地盐碱化、淡水资源匮乏等生存压力,同时预期未来发生的领土沉没也使得这些小岛国难以逃脱沦为气候难民国的风险;③(2)海平面的上升同样会对部分国家低海岸线地区产生生存威胁,根据欧洲环境机构研究报告称,欧洲荷兰、德国、比利时、罗马尼亚、波兰和丹麦五国因为海平面上升后频发的洪水事件将面临1300万人的被迫迁徙。
在南亚地区,根据IPCC研究报告表明,海平面上升45厘米将导致550万人口迁移及孟加拉国将近10%领土的沉没;⑤(3)导因于气候变化的沙漠化和土地质量退化等生态灾难问题是引发人口被迫迁移的另一种情形,非洲地区适宜耕种土地的1/2正面临沙漠化和土地退化的风险,并由此引发了诸如达尔富尔等地区为争夺水和草原等资源的冲突以及大规模人口被迫迁徙,而美洲大陆因气候变化所导致的极端自然灾害事件也加剧了美洲地区的土壤退化,进而使得墨西哥每年有70-80万左右的人口寻求进入美国生活。
尽管气候难民一词已成为公众舆论和学术研究领域频繁使用的一个事实性概念,但国际社会目前仍未对其有明确的规范性陈述或者法律界定,且各国就其内涵的理解也未能达成有效之共识,有关其定义更是莫衷一是、纷繁复杂。
一、国际气候难民概念的提出与存在语境
对“难民”一词含义的审视与解读,存在诸多视角。从一般词义学的角度来看,难民含义相对宽泛,按照惯例,其确指那些为了寻求逃脱某种不可忍受的状态或环境而逃亡的人,其逃亡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逃避虐待、生命和自由的威胁;逃避被控告、剥夺、难熬的贫困;逃避战争或国内斗争;逃避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干旱、饥饿。
可见,有关难民的内涵包含了形式上的行为特征以及内在的驱动原因特征,前者是指被迫逃离原来生存环境的逃亡行为,后者是指诱发其逃亡行为的特定原因。出于国家利益的理性考量和特定的历史原因,传统国际法对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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