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至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者应计算 1/2 面积。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至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时不应计算面积。 、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 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者应计算 1/2 面积。 、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 层高在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10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者应计算 1/2 面积。 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者应计算 1/2 面积。 12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13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14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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