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库房管理制度 (2).docx精品文档
为提高我院各项物资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正确使用、合理储备、账物相符,保障各级各类
库房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全院各级各类库房。
二、库房分类
我院实行库房分类管理规定。
Ⅰ类库房是指档案类库房,保存年限超过 5 年,主要存放资料、合同、病案等档案,具体包括病案、医院档案、人力档案、财务票据等档案。
Ⅱ类库房是指物品类库房,保存年限 3-5 年或有专业特殊要求,主要指存放物资、药品、器械、耗材等物品类的库房,具体包括后勤科库房、器械科库房、信息科机房、药学部库房。
Ⅲ类库房指临时物品移存库房,保存年限不超 3 年。
三、管理规定
(一)Ⅰ类库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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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等工作。
2)一般库房门高 2m 宽 1m。要求门窗必須加防尘橡胶条密封,窗户建议采用防盗窗门采用防火、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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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Ⅰ类库房应选择手提二氧化碳、手提七***丙烷等洁净气体灭火器来辅助灭火。
2)库房应选用防爆灯,防止用电时间过长发生失火。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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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房应防日光直射。通风也应采用自然风,如果不方便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空调进行通风。
2)应设置长年的温控装置,温度范围 14-24℃,相对湿度 45%-60%。建立巡检规定,每天有专人记录温湿度。
(3)档案柜架应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一般柜背与墙不小于
10 厘米,柜侧间距不小于
60 厘
米),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墙面摆设,便于通风降湿。档案离地不小于
10 厘米。
(二)Ⅱ类库房管理规定
库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库区定置管理图,不允许出现混料放置的情况。
1)物料储存要合理布局、分类保管。贵重物料要设专库或专柜保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单独按规定存放。
2)所有物品应有标识、标签。
3)物料码垛要牢固、整齐,要留有工作道。所有物料一般均应上架,对不能上架的大件物料,应按规格分类集中放置,并做标识。
1)建立库存数量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单及时登记核算。
2)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
3)盘点后应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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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钥匙、库门开启装置实行专人管理。
(2)库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栓 1 个 /200 平方米),定期检查有无失效,
(3)库内应划黄线标明库位、垛位等,库内通道应畅通,不得有物品阻碍通行。
1)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管理。
2)库房管理员有权拒绝不合乎医院规定的物料出库、移库、退库等请求。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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