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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规范中疏散口距离的总结
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面积大于200㎡时,该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倍计算。
3 公共建筑房间内任一点至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如图示6、图示7)
注: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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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戊类木结构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分别不应大于50m和60m,其他安全疏散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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