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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合理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维持合理库存量及周转率, 在保证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避免积压。
,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 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 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填写完整。
,对库存药品按“先进
先用、近期先用”原则,凭出库单核对无误发放。对入库 2 个月不出库的药品, 及时反馈给科主任, 在了解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后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近效期的先发药。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可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拨调整使
用。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 6 个月报
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由药房人员承担责任。、药房要对各自库存药品效期,实施动态、定时(每
季度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近效期(失效期前 6 个月)药品
品种,各科室应及时将药品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员, 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对一段时间内滞销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分析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信息反馈应以
书面为准, 如因滞留信息或违犯以上规定而造成损失, 由责任人
负责。
药品效期管理处置流程
.
精品文档
每月由负责人对药库
药库包括针剂库、片
药品有效期进行检查
剂库、中药库、液体
库
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登记并告知各药房
效期在 6 个月
效期在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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