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星财(福建省邵武市卫生防疫站 福建邵武 354000)
【中图分类号】R19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 (2010)30-0278-02
2009年9月5日,我市张厝乡张厝街村民吴某家7人因食用自家加工的水饺后引起食物中毒,7位患者经张厝卫生院全力救治痊愈出院。经流行病学调查并结合临床表现,判定为苦葫芦瓜中毒。
1 中毒经过
2009年9月5日为张厝乡张厝街赶墟之日,吴某(女46岁)的娘家共4人到张厝赶墟,吴为尽地主之谊欲留其在家吃饭,便上街到墟市上购买了水饺皮、猪肉、香葱及葫芦瓜(约3斤多)到家中加工水饺,于中午12时左右全家(包括亲戚)共7人在一起食用,餐后约30分钟左右其大哥的孙子(男7岁)开始出现腹部疼痛,频繁的恶心、呕吐,之后所有食用水饺的7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中毒症状并陆续前往当地卫生院治疗。7位中毒患者中年龄最大的58岁,最小的7岁,其中男3人,女4人。7人经张厝卫生院对症、抗毒和补液治疗后于9月7日全部治愈出院。
2 临床表现
7位中毒患者均有恶心、呕吐、腹痛症状,呕吐物为胃内容物,腹痛为脐周阵发性绞痛,其中有2人频繁呕吐5-6次以上并拉稀便2次,另2人伴有低烧≤38℃。,,平均潜伏期1小时,所有患者均伴有头痛、头晕、乏力,口中带有明显的苦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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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场及流行病学调查
吴某家住张厝乡街道,属张厝村村民,现场检查加工场所:厨房与住房相邻,约20余平米,四面通风较好,环境卫生一般。经询问诉当天因来客人家中未备足够的菜品,临时决定采购原料加工水饺招待客人。据食用者反映水饺馅中的葫芦瓜有明显苦味,当天中午家人及客人全部食用水饺,未添加其他菜品。
4 调查结论与讨论
,未提供其他菜品,且水饺原料品种单一,除少量香葱外,猪肉为市场上经过检疫的产品,只有葫芦瓜食用者感到有明显的苦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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