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744 43 机械制图 GB 131-83 表面粗糙度代号及其注法代替 GB 131-74 Mechanical drawings Surface reoughness symbols and methods of indicating 1 引言 本标准规定了零件表面粗糙度代〔符〕号及其在图样上的注法。图样上所标注的表面粗糙度代〔符〕号,是该表面完工后的要求。有关表面粗糙度的各项规定应按功能要求给定。若仅需要加工但对表面粗糙度的其它规定没有要求时,可以只注表面粗糙度符号。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ISO 1302-1978 《图样上表面特征的表示法》。 与本标准有关的国家标准: GB 3505-83 《表面粗糙度术语表面及其参数》 GB 1031-83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2 表面粗糙度代〔符〕号 图样上表示零件表面粗糙度的符号见表1。表 1 表面粗糙度高度参数轮廓算术平均偏差 Ra 值的标注见表2, Ra 在代号中用数值表示( 单位为微米)。表 2 其他表面粗糙度高度参数,轮廓微观不平度十点高度 Rz 、轮廓最大高度 Ry值( 单位为微米) 的标注见表3 ,参数值前需标注出相应的符号。表 3 续表 3 取样长度应标注在符号长边的线下面,见图1。若按 GB 1031 附录B 中表 B1、 B2 选用对应的取样长度时,在图样上可省略标注。图 1 若需要标注表面粗糙度间距参数轮廓的单峰平均间距S 值,轮廓微观不平度的平均间距 Sm 值或轮廓支承长度率 tp 时,应注在符号的横线下面的括号内,数值写在相应符号的后面。图 2a 是轮廓微观不平度的平均间距 Sm 的标注示例。图 2b 是轮廓支承箍度率 tp 的标注示例,表示水平截距C 在轮廓最大高度 Ry的 50% 位置上,支承长度率为 70% 。给出的百分数为最小允许值。图 2 如该表面的粗糙度要求需由指定的加工方法获得时,可用文字标注在符号长边的横线上面,见图3。图 3 在符号长边的横线上面也可以注写镀涂或其它表面处理的要求。需要表示镀涂或其它表面处理后的表面粗糙度值时,标注方法见图 4a。需要表示镀涂前的表面粗糙度值时,应另加说明,见图 4b。若同时要求表示镀涂前及镀涂后的表面粗糙度值时,标注方法如图 4c。图 4 需要控制表面加工纹理方向时,可在符号的右边加注加工纹理方向符号, 见图5 。常见的加工纹理方向符号见表4。图 5 需要标注加工余量时,应注在符号的左侧,见图6。图 6 表 4 续表 4 注:若表中所列符号不能清楚地表明所要求的纹理方向,应在图样上用文字说明。 表面粗糙度符号的画法见图7。 d'=1/10h H= h 为字体高度图 7 加工纹理方向符号的画法见图8。图 8 表面粗糙度数值及其有关的规定在符号中注写的位置见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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