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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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
三个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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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指导原则
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
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
包括以下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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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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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使用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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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做药敏试验。
危重病人: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病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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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特点不同,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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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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