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外伤害与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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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中心校学校意外伤害与责任保险制度
永安中心校
学校意外伤害与责任保险制度
根据上级校 (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学校参加了校园责任险;这是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学校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校园责任保险的范围
是为学校的在校生在校园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已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校园责任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全校学生。
二、校园责任保险的期限
保险期限为每年 12 个月(自每年的 9 月 1 日 12 时至次年的 8 月 31 日 12 时止)。
三、校园责任保险的金额
保险金额要保证能够保障学生受伤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办理校园责任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要按规定标准交足。
四、校园责任保险的费用
学校参加校园责任险,险费由学校支付。
五、校园责任保险的投保
学校在开学后的十天内要办理完投保手续,投保办理后要支付给学生票据一人一张。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返回每个班级告之被保险人。
六、校园责任保险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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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在学校或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向学校或保险公司备案,待治疗好后由学校代理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给予按规定足够的赔付。七、学校要选择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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