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全生产奖惩治理规定
MPCC —2009
1目的
为表彰安全生产中的有功人员,严格处罚违章违纪的单位、个人 及事故责任者,达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茂名石化各单位、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事故直接责任者:是指由于本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误操作等 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
事故要紧责任者: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要紧缘故的责任人员。
事故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 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人员或领导干部。
事故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工作或应参与决定 的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发生的领导干部。
事故要紧治理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因工作不落实、治理 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专业主管治理人员、专业主管治理部门领 导。
事故治理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因工作不落实、治理不到 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专业治理人员、有关专业治理部门领导。
4 治理职责
安全环保部门
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的归口治理;
负责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或提出奖励意见;对违反安全治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或提出 处罚意见。
按照事故治理规定, 负责对主管事故的事故责任者做出经济处 罚决定,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机动部门
负责核实与设备、仪表、动力方面有关的幸免事故行为,并提 出奖励意见;对违反治理规定、威胁安全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或提出处罚意见。
按照事故治理规定, 负责对主管事故的事故责任者做出经济处 罚决定,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核实与工艺操作、 工艺技术、 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关的幸免 事故行为,并提出奖励意见;对违反治理规定、威胁安全生产的单位 或个人给予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按照事故治理规定, 负责对主管事故的事故责任者做出经济处 罚决定,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生产治理部门
负责审查、 核实与生产系统方面有关的幸免事故行为, 并提出 奖励意见;对违反治理规定、威胁安全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或 提出处罚意见。
按照事故治理规定, 负责对主管事故的事故责任者做出经济处 罚决定,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保卫部门
负责审查、核实与交通、门禁治理方面有关的幸免事故行为, 并提出奖励意见;对违反治理规定、威胁安全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给予 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负责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财务部门
凭有效的罚款依据进行收款。
党委宣传部门
负责利用报纸等媒体, 及时宣传、 报道幸免事故的有功人员以及 安全生产、安全治理方面的先进事迹。
人事部 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员做出行政处分决定。
企业治理部门 负责按照公司事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范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