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流程.doc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办事指南职工调离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单位并经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 可向省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一、所需资料(一)《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二份)。(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二、办理程序(一)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或之后再到省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二)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三)转出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应打印《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给申办人。(四)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 60个工作日后凭《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到转入地查询到帐情况。三、其它事项(一)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时,要确保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开户行、户名、帐号等信息的准确性。(二)职工在省直统筹范围内调动,不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只需转出单位申办停保,转入单位于该职工停保的次月在地税部门申办增员即可。(三)单位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四)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时,应先凭《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报表》到我局信息审核部核定视同缴费账户及地方养老金,再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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