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电子大屏幕管理使用规定电子大屏幕是发布实时信息、展示我局形象、向社会和群众进政策法规宣传最直接最便捷的窗口。为充分发挥电子大屏信息发布的优越性, 让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进一步提升我局形象, 明确管理使用职责, 确保信息发布的畅通、有序、规范, 提高使用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局的相关规定,对需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查,确保其安全、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绝发布。二、电子大屏幕由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息化网络中心及社会保险事业局综合科进行管理与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三、公开内容发布的范围 1、有关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 2、有关社会保险的公告、重要通知、宣传标语等。 3 、本局职能及内设科室的主要职责、业务范围及办理流程。 4、本局的工作动态、队伍建设、重大专项活动。 5、其他重大活动安排以及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四、公开内容的发布流程与管理 1 、电子大屏幕的显示内容,需统一制作成标准格式, 提交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提供电子版本进行发布。 2 、各科室提供的业务公告由各科室指定人员撰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再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3 、审批通过后综合科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予以发布。对审批未通过的由综合科告知提交的科室。 4 、管理人员负责电子公告内容的收集、编辑和播放, 做好软、硬件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5、一般情况,提前两天拟定显示内容、明确显示方式及时间,特殊情况即时审批,及时发布。五、发布内容及时效 1、社会保险的各项重要法律、法规、政策等(每工作日滚动播放)。 2 、公告、通知(一般为日)。 3 、业务工作
电子大屏幕管理使用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