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全部制实现经营形式
一、集体全部权是集体全部制实现法权制度
全部制决定着全部权,是指全部制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生了全部权;全部制性质和全部制发展决定全部权性质和全部权制度发展。全部制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中大家对物质生产条件占相关系。“广义全部制内涵是指经济主体对客观对象占相关系,它不仅包含经济主体对客观物质生产条件占相关系,还包含对劳动产品(包含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 占相关系,和对主观生产条件及人劳动能力占相关系。也就是说,它包含经济主体对物质生产资料、劳动产品和劳动力三者占相关系,而狭义全部制内涵仅指经济主体对物质生产资料占相关系,即仅指生产资料全部制。” [1]我们这里研究全部制和全部权关系关键是指在狭义全部制意义上,即生产资料全部制和生产资料全部权关系。
在人类社会,大家为了生存所进行一切物质生产活动必需占有和利用生产物质条件,即生产资料。
早在原始社会,大家以血缘联络氏族或部落共同体同占有土地、森林、石斧、弓箭等物质条件,共同劳动、共同消费。那时大家劳动能力低下,只有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才能维持生存。所以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国家,也没有法律,大家对物质生产条件占有只是一个事实,而不是权力。所以,只有生产资料全部制而没有全部权。以后,伴随人类劳动能力提升和增强,劳动社会分工成为可能并得以发展,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开始分离,劳动者和生产物质条件,即生产资料开始分离。伴随交换发展,私有制产生,社会分裂为奴隶主和奴隶两大阶级,奴隶主占有了生产资料和奴隶劳动,产生了奴隶制国家和奴隶制国家法律制度。于是,奴隶主对生产资料和奴隶占有被给予法律权力,即全部权。在奴隶制下,劳动主体及劳动者本身也成为奴隶主全部权客体。在封建地主生产资料全部制关系中,地主拥有土地生产资料,劳动者农民在地主全部土地上劳动,其产品作为地租由地主占有。在资本家全部制下,资本家掌握资本生产资料全部权,雇用工人出卖劳动力,其发明剩下价值为资本家占有,成为资本增值源泉。在这些生产资料全部制关系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异化,其生产过程表现为劳动者劳动和她人生产资料结合。
生产资料全部者凭借其生产资料全部权,支配劳动者劳动,取得对劳动产品全部权。不管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只要是在资本制企业中经济关系全部是如此。在全部制经济关系中生产资料全部者主体,在法权关系中肯定是生产资料全部权主体,企业全部者就是指资本全部者,所以全部制决定着全部权,全部制和全部权含有一致性。在这一意义上全部制和全部权是一致,其差异只不过是经济关系和法权制度上不一样称谓而已。
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和现实中,现有生产资料全部者和劳动者统一关系,也有异化、对立关系。
生产关系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关系即全部制关系是本质关系。在奴隶主全部者关系、封建地主全部制关系、资本全部者关系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是异己结合,生产资料全部权和劳动者是对立。在这些社会当然也存在着个人拥有生产资料全部权同其个人劳动直接结合小生产或家庭生产,但它不是社会关键经济形式。
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在否定和推翻剥削阶级私有制基础上建立以劳动者共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经济特征社会。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中社会主义公有制包含社会主义全民全部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社会主义全民全部制即在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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