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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南京市鼓楼区阿珂餐饮店“627”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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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南京市鼓楼区阿珂餐饮店“627”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报告】南京市鼓楼区阿珂餐饮店“6·27”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南京市鼓楼区阿珂餐饮店“6·27”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南京市鼓楼区阿珂餐饮店“6·27”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7年6月27日5:10,鼓楼区阿珂餐饮店(盱眙朱大龙虾城)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事故造成路边居民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鼓楼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6·27”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鼓楼公安分局、市建委燃管处、区总工会、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中央门街道组成,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陆俊生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查阅资料、鉴定报告及专家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17年6月27日5:10,位于鼓楼区新门口2号南京市鼓楼区阿珂餐饮店(盱眙朱大龙虾城)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事故造成路边居民一死一伤,部分房屋及车辆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性质(一),导致液化气管道内有液化气,又因连接管线接口不严密,或因灶具上的阀未完全关闭而漏气,在店内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电热水器、电冰箱等电器点火源,引起的爆轰,点燃店内的可燃物,加上另二只液化石油气钢瓶上的瓶阀密封烧毁,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助燃,形成火灾导致事故发生。(1)储气间设置不规范。没有独立的储气间,厨房内未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通风不畅。(2)阿珂餐饮店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未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责任不落实。(3)南京蓝天液化气公司违反相关规定,未签订供气合同,入户安检走过场。(4)相关监管部门组织检查不彻底。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二)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这是一起阿珂餐饮店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理建议(一)许某某,作为厨师长,未严格履行职责,下班前未关闭使用中的液化气钢瓶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陈某某,作为餐厅的法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未及时排除储气间的安全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阿珂餐饮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南京蓝天液化气有限公司:与用气单位未签订供气合同,入户安检走过场。建议:市燃气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五)相关监管部门:,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阿珂餐饮店安全检查不认真,对存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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