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5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理决定公布经调查认定, 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司法机关已对 26 名事故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了司法措施, 根据事故责任调查结果, 28 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新华网上海 6月 9日电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经***,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完成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 2010 年 11月 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 728 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58人死亡, 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亿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灭火,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千方百计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受胡***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委派,国务委员孟建柱率国务院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亲切慰问遇难者家属及受伤人员,指导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俞正声、韩正等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全力组织灭火救援,迅速成立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伤员救治、遇难者家属安抚、受灾群众安置及人员抚恤、财产赔付等善后工作。通过积极努力,整个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 11月 17 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胶州路 728 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 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 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 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 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的 26名责任人员是: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高伟忠; 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瞿幼棣;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周峥;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范玮民;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安全员曹磊;上海佳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上海佳艺公司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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