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同仁医院
相关打印住院病历统一规范要求
基础书写要求:
1、根据昆明同仁医院统一病历格式要求,用WORD文档,进行编辑,统一使用宋体字(正文),小四号字进行编辑,;注意对齐或空两格要求;打印前进行检验修改,确定无误后在病历规范时间内立即打印出来,并手写署名立即间(用蓝色笔署名)。
2、已经打印病历中,发觉问题及错误,由上级医生根据权限及规范进行修改,在原错处划双横线修改,并签署修改时间及姓名,上级医师审阅后用红色笔署名立即间。
3、病程统计必需立即打印(满页即打),并请上级审阅署名等。
4、病历首页必需由首诊医生在患者入院时问询后填写前七行内容,以免出现信息遗漏及错误。
二、职责要求:
1、新入院患者住院志及首次病程统计须由值班医师书写,如值班医师为新入职医生或无职业资格医师,书写住院志需由上级或有证医师在二十四小时内审阅修改后署名;标准上不许可无证医师书写首次病程统计,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科室主任书写书面汇报给医务部进行立案后,方可书写,并要求有证医师在6小时内审阅署名。
2、由急诊科行急诊手术后收治ICU患者,首次病程统计及住院志由手术科室医生完成,并需要书写手术后首次统计,写明转入ICU,ICU值班医生要书写“转入统计”;手术医生及ICU医生要每日查房并书写
各自查房病程统计,双方沟通,书写意见保持一致。
3、上级医师要审查并修改下级医师统计病历,修改时用红色墨水笔认真修改,注明修改时间并署名。修改时间最迟在患者入院后72小时内完成。
4、新入院患者必需在72小时内明确诊疗(即三日诊疗),并要求在住院志上填写完整并由上级医生署名立即间。如三日内不能明确,则必需组织科内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统计在病程及对应台账上。出院时再书写出院诊疗。
三、质量要求:
1、凡转科、出院、死亡、重大手术及有医疗纠纷隐患及特殊病人病历,科主任要逐份检验病历书写质量,并按得分作出书写质量判定,做到不合格病历不出科。其它病历能够由科室质控医师进行出科前质量检验,要求做到100%检验率,并有检验原始统计。
2、病历书写质量要求:总分为100分,≥85分为甲级病历,75-84分为乙级病历,≤75分为丙级病历。
3、通常有单项否决情况病历,均为丙级病历。
4、病历质量检验标准根据《昆明同仁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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