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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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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市县(市、区) 姓名成绩
一、填空(每题1分,共20分)
1. 2004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于
施行。
2.《宗教事务条例》第一条内容是:“为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3. 国家依法保护,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4. 各宗教坚持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5.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的规定办理登记。
6. 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前往国外朝觐,由负责组织。
7. 信教公民的,一般应当在经过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
8.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提出申请。
9. 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1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 对宗教事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2.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于2011年9月29日公布, 起施行。
13.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14. 宗教团体进行宗教性培训,应当报备案。
15. 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得。
16. 鼓励宗教团体培养爱国爱教,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高宗教造诣的。
17. 未经,不得重建、改建、扩建、拆除宗教活动场所。
18. 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惯接受公民的宗教性捐赠,但是不得。
19. 已被解除或者注销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人员和不符合本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
20.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对占有、使用的文物,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得,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1. ( )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们党对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
  
2. 我们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 )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 )的活动。
     
,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 ),努力使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
     
5.《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宗旨是( ),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
     
7. 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 )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 ( )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我们通常所说的“四个维护”是指,必须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 )的原则。
      
10.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观、宫观、清真寺、教堂的报告之日起(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11. 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 )。
 
12. 宗教教职人员经( )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13. 土地管理部门在确定和变更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土地使用权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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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