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3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英文译本】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Law ofthe People's Republic o fChina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 74号【批准部门】【批准日期】【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唯一标志】 98764 【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相关资料:法律4篇行政法规5篇部门规章53篇地方法规923篇裁判文书 50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40篇条文释义 1篇英文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7 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 8 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 2007 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1篇)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相关资料:条文释义) 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相关资料: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1篇)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1篇裁判文书 1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 2篇)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1篇条文释义)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相关资料:部门规章 1篇地方法规 2篇条文释义) 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相关资料:条文释义) 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相关资料:条文释义)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1篇裁判文书 4篇条文释义) 第十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相关资料:条文释义) 第十一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3篇裁判文书 7篇条文释义)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二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相关资料:条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gs758698
  • 文件大小93 KB
  • 时间201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