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
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
有固定施工队伍;
(3)
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 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 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 录用: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二、施工单位定级制度
1、 施工单位( 以项目工程部为施工单位)等级划分 (1)
A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5者;
B、 季度内样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表彰率为20以上者;
E、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3者。
(2)B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1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处罚率为“0“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5者。
(3) C级:不符合A、B级条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单位;
(4) D级:留在公司察看或试用期施工单位;
2、定级方式:
由市场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情况及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部核实后进行等级鉴定。
三、施工单位解聘制度
1、解聘标准:
(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客户对媒体暴光事件,对企业美誉度造成伤害者;
(2)招聘考核所提供的样板工程的施工水平与实际施工水平相差悬殊者;
(3)施工水平低下,经培训及指导后仍无改进者;
(4)多次偷工减料屡教不改、屡罚屡犯者;
(5)私自炒单,对企业利益造成伤害者;
(6)连续二个季度,客户投诉率最高者。
2、解聘方式:
(1)
由客户服务部对各施工单位的季度考核指标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管理部核实 后写出书面解聘通知,报质管副总审核同意后予以解聘;
(2)
施工单位所交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以该单位最后承接工程完工结算之日计算,二年内无客户投诉要求返工,退还质押金。
四、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须通读工程技术文件(工程预算、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并就技术文件中相关执行条款与相关人员沟通,做好通读笔记,对重点、难点问题予以重视,以利施工。
2、 须按工程合同文件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人员安排及施工进度),并报监理员审核备案。
3、 正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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