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公告编号:临 2010-0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17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17 名,其中彼得·列文董事和詹
妮·希普利董事通过电话会议系统参加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再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一)关于本次 A 股和 H 股配股(以下称“本次配股”)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本行符合向原股东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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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股份的相关条件,本行董事会就本行向原股东配售 A 股和 H 股方
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配股种类为 A 股和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本次配股按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A 股和 H 股配股比例相同,最终配股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自行或授权他人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本次 A 股配股采用代销的方式,H 股配股采用包销的方式。
A 股和 H 股配股的股份数量分别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 A 股
股权登记日的 A 股股份总数和 H 股股权登记日的 H 股股份总数为
基数确定。以本行 2010 年 4 月 29 日的总股本 233,689,084,000 股为
基数测算,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不超过 16,358,235,880 股,其中:A 股
可配股份数量不超过 630,000,000 股,H 股可配股份数量不超过
15,728,235,880 股。本次配股融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 亿元,
最终融资总额按照实际发行时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确定。
本次配股价格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和 H 股市场交易的情
况,在不低于发行前本行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下,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
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自行或授权他人在发行前根据市场
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A 股和 H 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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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相同。
本次配股 A 股配售对象为 A 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
行全体 A 股股东,H 股配售对象为 H 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有资格的
本行全体 H 股股东。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
资本金。
本次配股完成前本行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
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配股决议自本行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
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以上本次配股具体方案将提交本行 2009 年度股东大会、2010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201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配股的相关授权
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配股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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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
的发行时间、配股比例、配股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配股价格等,并
根据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配
股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3)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协议、合
同和文件;
(4)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有关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宜;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具体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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