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割股疗亲”看明清孝道的愚昧化走向
[摘 要]中国古代统治者历来重视“以孝治天下”,在统治者大力提倡与表彰下,历朝历代的孝子孝行层出不穷。唐代开始出现一种极端的尽孝行为 割股疗亲,随着两宋“存天理,灭人欲”观念的深入,这种行为更加普遍。到了明清时期,随着孝治氛围的浓厚和专制统治的加强,在统治者两相矛盾和反复不定的态度中,割股挖肝救父母的现象愈加盛行,明清时期的孝道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愚昧化。
[关键词]割股疗亲;明清;孝道;愚昧化
割股疗亲,简单地讲,就是把大腿上的肉割下来,和米熬粥,给患病的亲人吃下去治病,这是古人尽孝的一种方式,这种行为在今天看来愚昧至极,但在古代社会却时有发生。虽然历代统治者对割股疗亲之事不加提倡,可为了宣扬孝道却又不得不对这类孝子予以表彰,明清时期,随着孝治氛围的浓厚和专制统治的加强,自发割股疗亲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孝道开始走向愚昧化、极端化。
《孝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显然,江伯儿割股、杀子以疗亲的行为与儒家传统孝道中的这两条原则是背道而驰的。割自己身上的肉去为父母治病,已是愚昧之举。轻则致残,重则丧命,其对父母生养死葬和祭祀的孝行何存?而杀死自己的子女,作为行孝的代价,传宗接代的大孝便不复存在。因此朱元璋深知前者应当制止,后者必须治罪。然而,虽然朝廷在政策层面上对这种愚孝行为不予支持,但由于封建家长制的存在和人们医学常识的极度匮乏,割股疗亲的行为屡禁不止。明朝永乐、嘉靖时期因为政治需求还一度对这种行为再行奖赏,政策的反复性和朝廷的放任态度,间接鼓励了割股疗亲等愚孝行为的发生。
清朝建立后,继承了前代“孝治天下”的治国原则,极力鼓吹孝道,大力表彰孝子孝行,导致割股、挖肝等破坏个人身体的愚孝行为依然非常泛滥。在医学不够发达、人们的医学常识不多的情况下,当父母生病无法治愈时,子女便病急乱投医,用损坏身体的办法求得父母痊愈。他们的孝心固然让人感动,但是这种方式过激且没有实际效果。并不是所有的割股疗亲之举都是出自淳朴的孝心,或是为了获得表彰光耀门楣,或是为了逃避徭役的大有人在。这些愚孝行为,动辄伤人性命,减少了社会劳动力,长此以往,不利于清朝的赋役和稳定。
对于割股疗亲这些愚昧的行为,清朝统治者也意识到其弊端。早在顺治时期就有定例:“割肝或致伤残,卧冰或致冻死,恐民仿效,不准旌表。”雍正时,有人以割肝就亲之事请求旌表。雍正下谕:“仍有不爱躯命,蹈于危之者,朕亦不概加旌表,以成激烈轻生之****也。”(3)但在康熙时,仍有因割肝、割臂、割股等为父母治病而受到旌表的人。这也是朝廷的不得已之举,清朝统治者一直宣扬孝道,想通过儒孝伦理来维护统治,如果对这些已发生的、又被公认为是孝德的行为不管不问的话,无疑会伤了孝子之心,也会使百姓对朝廷的“孝治”政策产生怀疑。而朝廷的物质、精神奖励又会使人们形成攀比之风,割股挖肝救父母的行为大行其道,使得孝行更加极端且畸形,出现更多不可思议的愚孝。
清朝嘉定人周士晋“母病久,医言惟饮人乳可生,士晋子生方九月,谋于妻李,弃道旁,以乳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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