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答疑周刊刑法(一)
【问题一】请对刑法溯及力的适用进行总结?
答:
情形归类
刑法规定
适用原则
新刑法溯及力有无
新旧刑法对行为是否犯罪规定不一致
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适用旧刑法
从旧
无
旧刑法认为是犯罪,但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适用新刑法
从轻
有
新旧刑法多认为是犯罪,且根据新刑法规定未超过追诉时效的
原则上适用旧刑法
从旧
无
如果新刑法处罚较轻的,则适用新刑法
从轻
有
【问题二】请对正当防卫的条件及适用进行总结
答:
条件
否则为
定罪
说明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否则属于假想防卫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步伐侵害常常是犯罪行为但也不排除违法行为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否则成立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
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
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
具有防卫意识
保护非法利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不具有防卫意识。
因不具有正当的防卫意图,以具体的故意犯罪处理
保护的合法权益既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他人的
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
否则为假想防卫或紧急避险,也可能是故意犯罪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也可能是故意犯罪
对不法侵害者的防卫打击通常是针对其人身权,但也不排除对财产权(如动物)的打击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否则为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造成他人重伤时,如果是由于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是间接故意,成立故意伤害罪。
【问题三】请对紧急避险的条件及适用进行总结
答:
条件
否则为
定罪
说明
起因条件
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否则为假象避险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
2010年司法考试答疑周刊刑法(一)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