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侦基础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论刑侦基础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尤其是在信息时代,便利的交通和信息的快速传递, 智能型犯罪、利用科技手段犯罪率的上升, 使刑侦基础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加强刑侦基础工作建设是提高发现、控制和打击犯罪能力的重要措施, 是增强刑侦工作后劲的一条根本出路和一项战略任务。一、刑侦基础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刑侦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对侦查工作所需的相关社情资料、刑事犯罪资料的收集、登录, 对刑嫌调控人员活动情况的掌握和控防, 对特情耳目的物建, 以及其他与刑事工作相关的信息情报的收集、计算机处理等等。刑侦基础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侦队伍的战斗力, 提升刑侦效能, 提高破案能力,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但在实践中, 由于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 导致刑侦基础工作作用不佳,效能不强,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础信息失灵。刑侦基础工作扎实与否的首要环节是看侦查工作所需的相关社情资料及与刑事犯罪关联的信息发现与掌握的情况如何。维护稳定、打击和防范犯罪都需要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 能否全面准确及时地获取各类情报信息, 直接决定了工作决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或不够准确将直接影响现代信息警务的战斗力和威慑力, 降低刑侦工作实效。信息的失灵指的就是对信息掌握得不及时、不准确或不够全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 信息的源头管理失控。情报信息的采集源头主要集中在基层派出所, 理论上讲接触面最广泛, 但在公安工作中, 由于分工不同, 还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公安工作,仍有大量的情报信息搜集不到。同时,派出所在搜集情报信息时也不能做到面向整个社会, 大量的信息是为了考核而突击搜集的, 质量不高。一是搜集的信息本身没有多大的价值, 为了应付考核、检查而突击搜集。二是搜集过程不规范造成信息质量不高。比如指纹信息, 目前基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现场指纹采集率很低, 而这些取得的指纹中, 能发挥作用的又是廖廖无几。三是缺少深层次信息。大量信息只是面上的、群众掌握的信息,对一些专业性、针对性强、利用率高、层次较深的信息不掌握, 不了解, 无法做到“一动便知,未动先知”。 2. 情报信息系统管理混乱。目前公安机关开通并已经投入使用的情报信息系统很多,这些系统和信息库的建立耗费了大量人力和财力,但这些系统在建立时采用的格式不统一, 造成模式不匹配, 各个数据库之间相对独立, 系统之间不交叉、不碰撞, 想要把这些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进行交叉、链接很难完成。同时, 由于这些系统是由公安机关不同的部门分兵把守, 部门之间业务不同, 工作要求不同, 所考虑的角度不同,各求所需,互不通气,各司其职,造成系统无法共享。 3. 情报信息研判滞后。一般地讲, 刑侦部门获得的情报信息都是零碎分散的, 彼此之间从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关联, 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才能从中发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这就要求有目的地将从不同途径获得的情报信息进行比对、碰撞、研究。然而, 基层公安机关在情报信息的处理上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 一方面在侦察破案、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决策等方面急需大量的情报信息, 另一方面, 大量已获取的情报信息在网上闲置, 无人研判分析。这几年尽管刑侦部门一直强调刑事案件的研判, 但多数基层公安机关并没有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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