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介绍
目 录
背景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三章 证券账户管理
第四章 证券的登记
第五章 证券的托管和存管
第六章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第七章 风险防范和交收违约处理条)
指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证券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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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开户业务
《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直接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也可以委托开户代理机构代为办理(20条)”。
证券公司责任:
审核和保管开户资料(21条)
证券公司监督投资者账户使用情况(24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自身的责任
监督开户代理机构(23条)
处置违规证券账户(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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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三章 证券账户管理
第四章 证券的登记
第五章 证券的托管和存管
第六章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第七章 风险防范和交收违约处理
第八章 附则
学****办法》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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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证券的登记
一、概述
本章是对《证券法》第112条、第160条的细化。
主要内容:围绕“证券持有人名册”,规定了有关为证券发行人办理证券登记业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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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问题
(一)登记的定义
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通过设立和维护证券持有人名册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事实的行为。
1、 登记的主体 (26条)
2、登记业务的载体 (27条)
3、登记的目的 (27条)
4、登记的依据 (27条 )
5、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责任 (30、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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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持有体系
《办法》规定根据证券帐户的记录生成证券持有人名册(27条)
在境外,投资者持有证券有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划分。
我国市场以投资者直接持有证券为主,投资者直接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例外情况: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名义持有人持有B股,一些QFII实际上也是以自己的名义代客户持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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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业务的内容
登记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初始登记(28条)
2、变更登记(29条)
3、退出登记(33条)
4、其他与证券登记相关的服务(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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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三章 证券账户管理
第四章 证券的登记
第五章 证券的托管和存管
第六章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第七章 风险防范和交收违约处理
第八章 附则
学****办法》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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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证券的托管和存管
一、概述
本章是对《证券法》第157条、159条的细化。
本章规定了证券的托管和存管,并明确了证券公司的托管责任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存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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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问题
(一)新《证券法》关于托管和存管的规定
新《证券法》明确登记结算机构的存管职能,区别了托管和存管的概念 (155条、156条、157条、159条和1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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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
者
证券公司/托管银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托管
存管
投
资
者
投
资
者
证券公司/托管银行
投
资
者
托管
存管
托管
托管
(二)证券存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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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托管的账户处理
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证券公司客户证券账户。( 35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可以例外 (35条)
背后的原因:
监管要求
持有体系的要求
未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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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三章 证券账户管理
第四章 证券的登记
第五章 证券的托管和存管
第六章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第七章 风险防范和交收违约处理
第八章 附则
学****办法》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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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一、概述
本章规定了结算参与人、共同对手方、货银对付机制等内容,详细描述了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过程。
本章是对《证券法》112条、167条的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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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问题
(一)我国以往结算制度及存在问题
以往结算制度
资金结算:结算公司与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的资金结算在T+1日最终完成。
证券结算:结算公司在T+0直接维护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余额。
存在的问题:
造成资金和证券交收对手不对称的模糊认识。
交收时点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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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法》对结算制度改革的要求
1、明确共同对手方制度(45 条 、46条)
共同对手方,是指在结算过程中,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并保证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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