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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暂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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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芜湖支行
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暂行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支持长江船舶运输事业的开展,加强个人船舶按揭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船舶按揭贷款应提出书面申请〔借款人有配偶的应夫妇双方到场共同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二〕借款人能够提供的足以证明其支付能力的收入或财产证明材料。如近期船舶运输合同、运输资源证明以及其它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其具备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船舶挂户航运公司的?船舶按揭贷款推荐承诺函?。
〔四〕国家船舶检验局或中国船籍社检验合格颁发的?船舶检验证书?、长江航务管理局或海事局颁发的?船舶所有权证书?;
〔五〕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的评估报告;
〔六〕以财产质押的,应提供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的证明;
第十条 贷款人自收到借款人提交的有关身份、收入和担保等要求出具的资料后,应当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归还能力、材料的真实性及担保物状况进行审查,同意贷款的,按照?上海浦东开展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标准〔试行〕?的要求,形成书面贷款调查报告,以其稳定的收入来源,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时作出答复。不同意贷款的,应向借款人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应将经审查后其可贷额度、期限及利率通知借款人、,经借款人确认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必要时,应办理公证、保险和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由借款人承当。
第十二条 全部手续办妥,并核实无误后,贷款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以转帐方式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向借款人出具贷款回单。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交付的有关物权及抵〔质〕押凭证及证明设专人妥善保管,至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后,将有关物权凭证或证明归还借款人,并及时办理抵〔质〕押权利的注销手续。
第五章 贷款担保与保险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船舶按揭贷款必须提供有效担保。贷款担保采用按揭贷款船舶抵押担保、按揭贷款船舶挂户公司股东另外提供不低于按揭贷款总额10%比例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人、担保人必须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担保财产的保险。
借款人也可以本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提供质押担保。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办理贷款所购船舶的财产保险。按揭贷款的船舶投保一切险。贷款本息未还清以前,借款人不得中断投保。
第十六条 贷款人为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和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对保险金享有第一位的、全额请求权。保险单不得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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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