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9号百脑汇1361房市场价值评估
委 托 方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估 价 方
:
湖南恒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估 价 人 员
:
谭志坚。
3、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本报告在有效期内使用时,估价结果应与报告同时完整使用;若由于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及委估物业本身的物理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对估价结果产生严重影响时,应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
5、本估价报告分为“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两部分。“估价结果报告”提供给委托方,“估价技术报告”部分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由估价机构存档和有关部门审阅备案之用,不提供给委托方。
6、如发现本估价报告文字或数字因校对或其他类似原因出现差错时,请通知本公司进行更正。
7、本报告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评估报告审核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未经估价机构许可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8、本案当事人接到本报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本公司提出复估或重估,本公司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面申请次日起十日内完成委估的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委托方逾期不提出者,本估价报告书生效。
9、本报告由湖南恒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 托 方
委托方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估 价 方
估价机构名称: 湖南恒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帅兰
房地产估价资质:二级
联 系 人: 颜江民
联 系 电 话: (0731)、
三、估价对象
1、区位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车站路与人民路交汇处的西南角上,北临人民路,西临港岛路,路对面为家润多超市,东邻融圣国际小区,与车站路相接,南与港岛演艺厅相邻,该区域为长沙的中心区域,地理位置较好,邻近长沙火车站,周边学校、医院、银行、超市等各种生活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道路通达度高,对外联接方便。
2、权属状况:
估价对象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长房权证雨花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杨其春;㎡,产别为私产,用途为办公。
3、建筑物状况:
估价对象为钢混结构高层楼房,总层数为19层,评估对象在第13层,地下负二层用作停车场,第1-5层裙楼用作经营友阿百货,办公楼为百脑汇,有三台电梯上下,评估对象为南向,与相邻套打通,出租用作办公,具体装修及设备状况为:外墙为涂料,室内为地砖地面,墙面刷白,水电齐全,室内采光良好。
4、房地产用途:
法定用途:办公;
实际用途:办公;
符合法定用途。
5、市政基础设施条件: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市政设施十分齐全,已具备了“五通”(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的条件。
四、估价目的
为处置司法纠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五、估价时点
2017年08月15日
六、价值定义
本次估价拟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所谓公开市场价值,就是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的价格。
七、估价依据
(一)本此估价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5、《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二)本此估价采用的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三)、本此估价采用的取价依据
《北京市市区市场行情报告》;
(四)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房地产产权资料。
(五)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所搜集掌握的有关资料。
八、估价原则
此次估价在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一般原则指导下进行,主要遵循如下操作性原则进行估价:
合法原则
以估价对象合法使用、合法交易或合法处分为前提进行估价。遵循合法原则,一是要求在估价时必须确认估价对象具有合法的产权;二是要求在估价时所涉及的估价对象的用途必须是合法的;三是要求在估价中如果涉及估价的交易或处分方式时,该交易或处分方式必须是合法的。
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以估价对象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进行估价。所谓最高最佳使用,是估价对象的一种最可能的使用,这种最可能的使用是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并能给估价对象带来最高价值的使用。
(三)谨慎原则
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应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抵押房地产在处置时可能受到的限制、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不高估市场价值,不低估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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