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医学科研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
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200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卫函〔2004〕408号)的要求,现就医学科研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鉴定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统一使用粤卫函〔2004〕408号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表》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价表》报送材料。《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表》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价表》可在省卫生厅网站(网址:)或市卫生局网站(网址:.)下载或到市卫生局医教科索取。已递交材料的单位或个人,请到市卫生局领回按新要求重报。
二、阶段性进展情况鉴定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表》;
2、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三、应用新技术、新项目项鉴定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价表:
2、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四、鉴定项目申报程序:
1、材料按顺序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2、市属单位的材料一式二份送市卫生局;
3、县(市、区)属单位的材料一式二份送当地市卫生局统一报市卫生局。
鉴定材料在2004年8月18日前报茂名市卫生局医教科。
联系人:陈柏,电话:2911277。
二OO四年八月九日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价表
推广应用项目名称:
推广应用起止时间:
推广应用人员:
推广应用人员所在单位:
考核评价日期:
组织考核评价单位:
广东省卫生厅人事处
2004年制
推广应用项目的简要技术说明
项目推广应用情况介绍
专家考核评价意见
(对该推广应用项目的科学性、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作简要评价,评价意见中必须明确该推广应用项目的先进性,即该项目总体上达到什么水平,如省内领先、省内先进、市内领先、市内先进、县内领先、县内先进等,没有作出这一评价的必须退回重新加具意见)
专家签名:
年月日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现从事专业
职称职务
注:考核评价意见由3-5名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共同完成,专家的基本情况填入上表。如果采用书面评价方式,则由专家分别书写考核评价意见,无需汇总,申报时将每一位专家的评价意见附上即可。如果采用会议形式,由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直接或委托县(区)卫生局(或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价,由专家组共同形成评价意见。
所在科室意见
领导签字:
年月日
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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