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人员、清洁人员工资发放程序
目的: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堂人员和清洁人员。
职责: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工作发放程序的制定、修改。
内容:
公司工资全部按30天计发,每天的工资金额为工资总额÷30。
若有请假,扣款金额为工资总额÷30×请假时间。
公司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工资发放程序
每月3日前,行政文员报考勤到人力资源管理员处;
人力资源管理员接到考勤后,核算工资,编制食堂、清洁人员工资情况说明;
将情况说明报领导审批签字;
每月8日前带清洁协议和清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税局开具清洁发票;
每月10日将清洁发票、完税证明、工资情况说明整理完毕交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核实工资。
发放工资。①人力资源管理员填写《清洁人员及食堂人员工资发放签收表》,清洁人员带签收表到财务部领取工资后签字确认,并将签收表返还人力资源管理员,②食堂人员工资由家政公司代领。发放工资当天请家政公司负责人到公司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管理员填写《清洁人员及食堂人员工资发放签收表》,并带领家政公司人员到财务领取工资并在签收表上签字。
本办法于2012年5月日第次修改,于2012年月日开始实施。
相关管理办法
《家政服务合同》
《清洁协议书》
相关表格
《情况说明》
《清洁人员及食堂人员工资发放签收表》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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