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班级道德讲堂——七(6)一、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法?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罪,又称为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法律而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人的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二、未成年人有哪些不良行为?携带管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三、遇到坏人怎么办???***你会怎么办?????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用这句话比喻一个人养成坏****惯或者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是非常合适的。就是厚厚的冰层不是一天冻成的一样,坏****惯也不是一天养成的,而是由从小的不良行为开始,之后任其发展,以至越来越严重,最后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因此,未成年人只有从小远离不良行为,才能预防犯罪。五、未成年犯罪案例?案例一】15岁的陈某于2009年11月9日,在本市某公园附近,脚踹被害人身体,抢得挎包一个,内有现金30元及价值970元手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000元。?【案例二】刚14岁零11天的吴某于2008年11月5日晚6时,与张某、李某携带小刀至本市某新村小花园处,由张某抢得一被害人价值80元MP3播放机。当晚7时,三人将一9岁被害人带至某新村空的处,以轻微暴力,抢的价值530元游戏机。案发后,李某有立功表现。?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听故事了13岁少年勒死88岁老妇后上学3月13日15点10分时,某人到公安分局报案称他的奶奶唐李氏头朝下死在自家水缸中。经走访,民警了解到大椅山镇初中二年级学生韩某与死者关系密切,曾在死者遇害前去过其住处。得知这一线索后,分局副局长张春宝和民警王新汉马上驱车赶到这所学校将韩某带回突审,并在他身上发现752元现金。警方由此为突破口,终于让韩某交代了犯罪事实。据其交代,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今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还给一些零花钱,关系非常好,如同祖孙一般,韩某便成了老人家里的常客。3月12日11时许,韩某来到老人家玩时,恰巧看到老人正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塑料绳将老人勒昏,抢走现金1000余元。当他要离开时,发现老人嘴里还吐着哈气,便用绳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后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仍入水缸中,并用棉被盖好逃走。韩某拿着1000多元钱打出租到县城朝阳镇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当晚回家后安稳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早晨若无其事地上学去了。记者3月16日了解到韩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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