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操办事由
办理的具体 时间、地点
邀请人员范围 及人数
本人承诺
承诺人:
年 月日
备案意见
所在单位意见(签章)
4
「月日
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操办事由
办理的具体 时间、地点
邀请人员范围 及人数
本人承诺
承诺人:
年 月日
备案意见
所在单位意见(签章)
4
「月日
报告要求
领导干部要认真阅读如下要求,并按规定如实进行报告:
1、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喜事外,不得操办生日、乔迁、职 务升迁和子女满月、上学等宴请活动,不得邀请与本人行使职权 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和公务 场所;
2、办理婚丧事宜要从严控制规模,宴请人数不得超过 200人,
双方同城合办不得超过 300人;
3、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喜事必须提前15天书面向区纪委
申报,事后10天内书面报告操办过程、 参加规模和收受礼金等情 况;一般干部操办喜事提前 15天填写两份报告表(一份卫计局备 案,一份单位留存)。
4、办理丧事等其他紧急事宜可先口头报告,并在事后10天内
做由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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