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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粮价,取消粮票――中国粮食购销制度变迁研.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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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粮价,取消粮票――中国粮食购销制度变迁研在中国,粮食购销制度的变迁,曾经是实行计划化、建立计划经济的第一道门坎,今天,它又是实行市场化、建立市场制度首先着手解决的一个问题。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到 1993 年,已经实现了放开粮价、放开经营的改革,但不久又发生反复,采取了一些加强干预的措施。因此,如何看待已经实行的改革和如何继续推进改革,就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本项研究的目的在于说明,放开粮价、放开经营的过程是一个计划权利和计划义务的交易过程; 但仅仅放开价格和放开经营还不能完成粮食购销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即不能确立粮食经营的市场制度。而要建立市场制度,还需要有其他相应的条件作保证。一、制度背景和权利关系经济体制改革以前,中国的粮食“交易”实行的是统购统销制度。这是中国计划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的重要文柱( 高小蒙, 1987 ;林毅夫等, 1994) 。它是从 1953 年开始建立和实施,并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关于这一制度的名称及其实施的初衷和方案选择,中国计划经济的设计者陈云曾经有过透辟的说明。 1953 年 10月 16 日,中共中央作出( 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 ,同年 11月 23 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命令指出, “为了保证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所需要的粮食,稳定粮价,消灭粮食危机,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特根据共同纲领第 28条‘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的规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 简称统购) 和计划供应(简称统销)”。接着,又分别对油料和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到 1961 年, 基本上形成了以政府直接经营和计划价格为主体的农产品购销制度和价格制度。对这一制度的特征人们有不同的认识和概括,从各个方面揭示了问题的本质,笔者想指出以下两点:一是政府将各种农产品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实行不同的购销政策和价格管理方式。一类农产品有粮食、棉花、油料、木材等,实行统购统销过策,购销数量和购销价格均由政府确定。二类农产品有烤烟、苎麻、黄红麻、蚕茧、茶叶、生猪、鸡蛋、毛竹、羊皮、牛皮及某些水产品和少数名贵中药材等,实行派购政策,派购数量由政府确定,执行计划收购价格和计划销售格,完成派购任务后的剩余部分允许在市场上议价出售。直到 1981 年,《农产品价格管理目录》规定,国家统购、派购的一、二类农副产品为 113 种。三类物资是除一、二类外的其他农产品,实行议购议销政策。表面看来,派购之外的二类农产品和全部三类农产品由市场机制调节,实际上,由于整个经济运行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农业资源配置和生产计划受行政指令支配,再加上对集市贸易的限制和取缔,市场机制对农产品供求和交易的作用十分有限。二是粮食的购销和经营完全由政府垄断,不仅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庞大的粮食管理部门和管理系统,而且完全割断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对于千百万生产粮食的农民来说,政府及其粮食部门处于买方独家垄断的地位,政府可以使用反过来,对于广大的粮食消费者来说,政府及其粮食部门又处于卖方垄断的地位,其对粮食消费者的控制也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粮食购销的票证管理只是保证这种垄断地位的一种手段而已。这种格局一直持续到改革前夕,形成了以粮食为依托的方方面面的权利关系。从政府与生产粮食的农民的关系来看,土地的所有权名义上是集体的,实际上受到政府的直接控制,政府有权依法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并相应地承担向农民提供政府服务的义务。除此而外,政府的权利和义务还有:向农民下达生产和种植计划,同时负责收购农副产品;制定农产品收购的低价政策,同时向农民低价供应农副业生产资料以及其他某些产前产后服务。这一点在一些粮食、棉花和其他农产品的集中产区表现得十分明显,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形成了一个颇为完整的制度结构。虽然其运行成本较大,但还不是完全没有效率,且尚能正常运行,不仅政府离不开它,而且生活于其中的农民对其也相当依恋。与此相对应,作为粮食生产者,农民丧失了对土地的财产权利,其使用权也是不完整的,农民没有了独立进行生产经营的自由权利,同时也解除了进行生产投资和经营开发的责任;农民只管种出粮食,生产安排、投资分配和储存、调运、销售、加工等产前产后一系列活动及其风险,概不承担;农民无权自由出卖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也无权参与决定自己产品价格的形成,同时也就免除了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的责任。农民种植粮食的激励仅仅来自于口粮的供给和售卖余粮的收入。从政府与粮食消费者的关系来看,政府取得了粮食的垄断权,也就承担了负责粮食供应的义务;政府取消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同时也就提起了定量配给的责任;政府掌握了实行低工资政策的权利,同时也就背负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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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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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