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海安委办〔2011〕19号
转发嘉兴市安委办关于嘉兴市全面推进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安委办〔20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最重要的途径。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市确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工矿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计划,投入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力气开展好这项工作,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考核制度,把安全标准化工作纳入镇
(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引导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成果,鼓励、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现代化控制技术和安全防护设备,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争创更高层次的标准化企业。在抓好危化、矿山、烟花爆竹行业标准化企业提质升级的基础上,以机械、冶金、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先规上企业后规下企业的要求,有重点、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机制,树立典型。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创新工作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和分解落实标准化指标,上门做好企业的工作,逐年落实标准化企业创建名单,并积极做好指导、辅导和服务工作,努力完成创建目标。同时要培育和树立一批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通过已达标企业的示范作用,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向深入。
海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嘉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嘉安委办〔2011〕27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现将《嘉兴市全面推进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嘉兴市全面推进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2010〕2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从稳定好转向根本好转跨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浙江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11〕39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具体措施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更加过硬管用的措施,实施更加直接有力的监管,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救援管理,建立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市近年来各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激励保障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格局。今后五年内,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其中,2011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为90%以上;危险化学品批发经营(带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为80%以上。2012年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达标。
新建企业要在试生产期间就应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海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