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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起诉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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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起诉状标准.docx工伤理赔起诉状范本
工伤理赔起诉状怎么写?看看下面的工伤理赔起诉状范
本吧!
工伤理赔起诉状范本【1】
停工留薪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想协商解决工伤待遇上的问题,但均被拒绝,只收到律师函一份。
原告无奈之下,于20XX年4月6日(30日变更请求)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将其中的加班费除外计算得到原告在工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为【】元。
而实际情况是被告单位采用计件工资制,平时给职工的
工资条均不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绍兴市规定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而是按其厂的内部计算方法只发奖金和加班费,而被告在劳动仲裁时所提供的证据,却故意将平时工资条上的奖金名目更换成了工资名目,采用偷梁换柱的卑劣手段,降低原告工伤前的平均工资基数,达到增加被告经济效益的目的。
而我方认为被告工资单名目上所谓的加班费其实是奖金的一部份,应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核算或直接按工伤保险基金交费基数【22464/12月=1872元】核算。
对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利息、清凉冷饮费、过节费虽不属工资范畴,但我方认为应该属于职工福利范畴,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进行核算。
(核算清单见证据12)
原告在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号:20XX016)的诊断结
论已经是属于职业性重度听力损伤,在医学上称为神经性耳
聋,现有的医疗水平已无法医治,平时生活中因耳朵伴有严
重的耳鸣无法正常的语言交流,晚上睡觉也会因耳鸣而长期
失眠,给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经劳动局的协议医院诊断认为只有通过配戴助听器(经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来降低其耳鸣对身心的感官感
受,而实际治疗中劳动局的协议医院并不开展验配助听器的业务,得知后去药店配助听器,试带后耳鸣反而增加,根本不适用病情。
协议医院的医生认为原告在药店配的助听器只能达到扩音的效果,并不适用原告伴有耳鸣的病症,后经医生指点去绍兴市惠耳听力技术设备公司验配,试带后感觉效果较好,耳鸣能明显降低。
但其市价,按原告目前的经济困难水平已无力承担。
我方认为原告进单位工作近三十年,被告除手套、工作
服外不提供其他任何劳动防护用品,原告在20XX年11月23日诊断为职业病后被告仍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动防
护用品,在其应当知道已造成严重后果仍藐视法律,主观上放任事态的发生和扩大,严重侵犯职工的生命健康权。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
应当承担给予原告配制合适助听器的责任,如果被告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及时对工作现场危害进行评价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那原告也不至于形成现在的重度听力损伤病症,也不至于不适用药店所售的助听器。
此种困境,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寻求救助。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达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主观上完全不顾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上采取拖延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不发放劳动防护
用品、超时加班作业等行为已明显违反了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第十
九条第(四)(五)项、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七十七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诉请为感!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11月1日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起诉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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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花双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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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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