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所得税税前扣除.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2011-02-16 09:18 2010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注意的 51 个涉税疑难问题处理技巧( 2/3 ) (二) 企业扣除类中的疑难问题处理 1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⑴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⑵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⑶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⑷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⑸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准予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 6 号)第二条规定“从2007 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因此,企业只有与其员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并报经劳动部门备案,其合理的工资薪金才能税前扣除。 2、企业 2011 年1 月发放 20010 年 12 月计提的职工工资以及年终奖,这部分跨年度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是否可在 2010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且属于汇算清缴年度应负担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可认定为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在工资薪金支出所属纳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限终了后补发上年或者以前纳税年度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应在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放年度税前扣除。 3、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若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27号)规定,自2008 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3号)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因此,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应按税收规定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年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0号)规定,企业年金, 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具体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应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据实扣除。企业年金改变用途且不再具有补充养老保险性质的,应在当期将上述款项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支出能否列入职工福利费, 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比例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3号)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利。从组织职工旅游的性质来看,其具有缓节工作压力,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的积极意义,因此,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支出暂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并按照税收规定扣除。如果企业以职工旅游的名义,列支职工家属或者其他非本单位雇员所发生的旅游费,则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也不得税前扣除。 6、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住房补贴或提租补贴, 以及租赁住房给职工住宿所发生的支出,能否直接税

[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h8yr6fpco9
  • 文件大小108 KB
  • 时间201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