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下合同签订的新风险与新应对
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蒋四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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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条款解读
1、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3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主要包括下述要求:一是目的合法。二是主体合法。三是内容合法。四是形式合法。五是程序合法。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法
广东省
劳动合同法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法、公平、诚实信用
案例一:XX公司招聘专职营销员3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每名业务员向公司交押金3000元,规定如果因业务员的过错使公司受到损失的,公司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以弥补损失;合同期满终止后,抵押金退还。
案例二:金XX等3人于2002年12月3日应聘至X宝公司。入厂当日,人力资源部经理刘X拿出三份空白劳动合同让金XX等人签,说签了合同后才能办暂住证,否则,公安和劳动部门会查。金XX等人便签了,干了一个月后,见仍不发工资,金XX便问刘X,刘X说,工资不会少你们的,但现在不能给,须等过年你们回去时一起给。金XX等人担心其中有诈,于是便天天追工资,刘X急了,说你们有吃有住,急着拿钱干什么?再说,合同上也写得清清楚楚,年底一次性结算。后刘X将合同拿出来给金XX等人看,上面果然有这样的约定,后经查实,该条是刘X在未经与金XX等人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加上去的。
《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中的4个义务
第7条(建档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8条(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9条(禁止扣押、担保和收取财物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10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广东省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责任
第7条用人单位招
用劳动者必须在3
0日内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者在30日以上不
签订劳动合同,对
劳动者造成损害
的,用人单位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9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三种期限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在固定的时间内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劳动关系也就结束。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中只规定了起始日期而不规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解除, 劳动合同不能解除。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一项工作或某项工程,确定为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某一项工作或某一项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合同的起始之时,某一项工作或某一项工程完毕,合同即告终止。
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含义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条件
协商订立
协商订立:应当订立;视同订立
协商订立
关于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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