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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培训最新版本.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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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新《消防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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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新《消防法》新在何处?
一、新的消防工作原则
二、新的工作任务
三、新的行政许可制度
四、新的强制措施
五、新的派出所管理职责
六、新的消防产品管理制度
七、新的农村消防工作规于8000m2的公共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商住楼、综合楼;
(5)体育场馆、会堂、剧场;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6)其他单体建设面积大于10000m2和建设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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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特殊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1)省级以上文物古建设的修复工程;
(2)城市轨道交通、隧道;
(3)地级以上城市的电力调度、电信、邮政、防灾指挥、广播电视楼、档案馆;
(4)发电厂(站)、区域变配电工程;
(5)甲、乙类厂房和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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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6)建设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的丙类厂房和库房;
(7)高层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架库房;
(8)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9)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供应站;
(10)汽车加油、加气及其合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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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二)其余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1、备案和抽查范围:除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之外的其余建设工程均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2、备案时限:根据《消防法》第10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但对工程竣工后备案时限没有规定。
3、具体的备案、抽查规定,由公安部制定,目前还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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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三)取消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行政许可。
根据08年《消防法》第二十条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纳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治安行政许可审查内容,避免了多头审批,方便社会,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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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四)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的工作时限和检查依据
1、界定工作时限:十个工作日内;
2、界定检查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3、在原《消防法》中对工作时限和检查依据都没有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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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四、赋予消防机构行政强制权
消防行政强制权主要有:临时查封权;强制拆除权;强制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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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临时查封权
法规依据,第54条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临时查封权在现行《四川省消防条例》第50条有规定,在各种专项治理中也经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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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强制拆除权
法规依据: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2)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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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在98年《消防法》第48条规定了强制拆除权,只是很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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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强制执行权
法规依据:第七十条规定,对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该项权力是新增加的权力和职责,原来是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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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强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措施的法律保护。
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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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五、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
在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
该条款明确了公安派出所的两大职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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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六、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并结合近几年农村火灾事故居高不下的情况,新《消防法》对农村消防工作做了新规定。
新法将 “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明确村委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的自防自救工作。(31条、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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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七、改革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实施消防产品强制认证制度。
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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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
二是明确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主体,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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