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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改内容程序.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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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科刑法学教材修改稿 2012 年4月第 17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修改内容第一节概述的修改 P163 倒数第 3行:这类犯罪从刑法第 140 条至第 231 条,共 92个条文。后经过 8个刑法修正案的修改又新增加了 9个条文,到目前为止这类犯罪共有 101 个条文。由于本章的犯罪罪名较多,刑法第三章将这类犯罪归纳为 8个方面设为 8节,每一节以次类罪名冠名。 P164 倒数第 1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通常具有营利的目的。 P165 第10行:根据刑法第 150 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 140 条的规定处罚。第二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修改 P164 第9 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 5万元以上的行为。本罪的特征: P166 第9 行:根据 2012 年2月25 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刑法第 141 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罪的特征: ----- 。 P166 第18行: 2 、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这里包括三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生产假药的行为;二是销售假药的行为;三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在具体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只是实施了生产假药的行为,应认定为生产假药罪;如果行为人只是实施了销售假药的行为, 应认定为销售假药罪;如果行为人生产假药后又进行销售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P166 倒数第 5 行: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本罪:①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 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②属于***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③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④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⑤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⑥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2 P167 第10行: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 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情形。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造成重度残疾、 3人以上重伤、 3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10 人以上轻伤、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情形。 P167 第15行:删除“另外”二字。根据刑法第 150 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 140 条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 149 条规定,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又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 5万元以上的,则应当依照刑法第 140 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P168 倒数第 9 行:二是犯罪客观方面要求不同。前者必须是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下构成犯罪;但是后者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行为,不论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就可以构成犯罪。 P168 倒数第 6行: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P168 倒数第 4 行:根据 2011 年2月25 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刑法第 143 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本罪的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犯罪对象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所谓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2 、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和食品安全法律的有关规定,所谓“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是指食品中含有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超标准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情形。如果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足以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而销售金额在 5万元以上的,则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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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