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受理机构
涉县卫健局
决定机构
涉县卫健局
审批依据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条对自2016年1月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受理机构
涉县卫健局
决定机构
涉县卫健局
审批依据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条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一) 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 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户籍在涉县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独生子女父母;无数量限制。
适用范围
户籍在涉县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独生子女父母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特殊环节
无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材料准备要点
1
结婚证
一份
一份
要求原件真实,复印件清晰
2
居民户口本
一份
一份
要求原件真实,复印件清晰
3
夫妻双方身份证
一份
一份
要求原件真实,复印件清晰
注:第1、2、3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邯郸市涉县龙山大街566号,涉县政务服务大厅南三楼卫健局10号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果送达
邯郸市涉县龙山大街566号,涉县政务服务大厅南三楼卫健局10号窗口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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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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