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渠教学辅导站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各学校: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厅【2009】126号)、《民勤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民人社发【2010】224号精神,《民勤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站实际,为规范人站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职工工作业绩,调动学校和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及分配的指导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的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二、 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 以人为本,科学评价。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等特点。
(二)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正确评价学校办学实绩及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激励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 客观公正,规范合理。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办戒繁琐。
三、 考核范围
西渠中学、西渠完小、中渠浣小、中兴完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四、 考核内容
(一) 学校绩效主要考核学校在办学方向、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办学成效等方面的实绩,主要依据《民勤县教育目标教理责任书》和年度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二) 校长绩效主要考核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依法治校、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团结合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三) 教师绩效主要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定学校教师理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教师绩效主要考核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等方面。班主任绩效考核由学校参照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四)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由各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制定学校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理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团结精神、继续教育、履行岗位职责及教学辅助工作等方面?
五、 考核方法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民主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各学校按管理人员系列、教师系列、工勤岗位系列分层次考核。辅导站按照各学校在编人数将奖励工资数额全
上级安排落实绩效工资的文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