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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指南待完善.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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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指南自考就是我们所熟悉的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这里提到了社会助学, 那什么是社会助学, 社会助学就是政府业务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面授、函授、广播、电视、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有组织地为自学考生创造学****条件,进行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的活动。那理解了自考, 理解了社会助学, 由因为这些社会助学并不像那些国家普通高等院校那样每年都有一定的国家统招指标, 不需要招生基本上就能满足本学校的发展, 而这里所提到的社会助学, 因为第一没有国家分配指标; 二是没有国家提供的资金来源。要想生存必须要大力宣传,进行招生。按分类来讲, 自考招生还分两种, 一种就是全日制自考招生, 一些高校组织的自考全日制助学班面向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进行招生;另一个就是社会助学班面向社会或者在校大学招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基本概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一项重要决策, 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历史沿革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酝酿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创建于 20 学士学位证书世纪 80 年代初。从 1981 年至 1982 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 1983 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性质特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 它由国家建立, 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 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 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组成。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培育和选拔人才。任务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国家考试, 自考毕业证书外壳 1 、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2 、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3 、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4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点及质量标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 可归纳为: 最大的开放性, 广泛的适应性, 极大的灵活性, 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 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 无入学条件要求, 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报考专业、学****方式、地点不受限制; 考一门通过一门, 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 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高教自学考试的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自学考试每个学科的考试, 均属该科结业考试,及格一门即获得该科的单科合格证书,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 设计) 或其他教育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即可获得同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高等院校授予相应学位。考试机构中央考试机构(一) 全国考委。中央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简称全国考委), 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二) 全国考办。国家教委设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这个机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国家教委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办公室( 简称全国考办)。(三) 专业委员会和考试研究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 13 个专业委员会和 1 个考试研究委员会。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地方考试机构(一) 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简称省考委)。(二) 省考办。各省(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 简称省考办), 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三) 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 以下简称地区) 、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简称地市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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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