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分析破产清算中的管理人职权的问题.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分析破产清算中的管理人职权的问题.doc分析破产清算中的管理人职权的问题一、破产管理者职权的主要内容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职权主要是进行破产核算。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只要符合相应法律规定,并且符合破产程序中的行为规定, 都属于破产管理人员的职权所在。管理者的职权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一) 接管破产企业的职权申请破产开始后,破产人对企业的经济财产权利自动转移为破产结算管理人员来进行接管分配。其次, 破产管理人员将接手破产人及相关人士提供的财产证明、债权债务清单及相关的债务分析文件, 印章和资料等。破产清算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破产人进行相关文件和资产的移交。(二) 进行破产债务调查职权根据我国的新的规定,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有权对破产人进行详细的债务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财产评估报告。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财产被恶意转移和隐匿: 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掌握实际的财政状况, 以便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只有进行详细的债务人财产调查之后, 才能做出正确的资产评估, 对债务人做出明确的债务了解, 制定合理的分配工作。(三) 破产管理人员具有决定职权申请破产保护后,破产人不仅要将相关财产评估文件及相关印章交给破产管理人, 对于破产财产也失去了相应的管理分配决定权利。其公司营业权利的行使和员工人员再分配, 破产公司的重大性决定也都将由破产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和分配工作。对公司的相关产业是否继续运行根据实际债务情况和经营情况作出决定。(四) 管理人的管理处分职权破产管理人员具有对破产企业的管理处分职权。在破产法的规定中, 对债户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允许的时间内所谓的缩减资产或者一些不利于债户利益的行为, 有权进行撤销权的施行。管理人还具有抵销权和取回权。对待债务人负担的债务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者抵销和收回。(五) 管理人的代表诉讼权及其他职权根据法律规定,管理者可以作为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诉讼、仲裁和其他法律程序。在破产程序启动后, 与债户相关的所有民事性诉讼与仲裁都需要中止。防止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债权人的利益问题产生。管理人可以发生债权争执问题时,提出相关的诉讼请求。管理人还具有其他一些行使权力, 以便于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二、破产管理者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管理者在破产结算过程中作为重要因素,担负着重要的经济职责以及履行法律的义务。能否认真尽责履行相关的规章制度成为了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必须面对的问题。因此, 从四个方面建立健全破产管理者的职权监督制度建设。(一) 借鉴国外成熟的管理人监督机制国外的破产管理人机制比我们国家建立的时间要早,相对来说, 建设完善程度要高。国家对于破产立法十分重视, 管理人的监察体制建设大致分为五个方面。内部监督、法院监督、债权人监督、独立人监督以及责任性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指破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注意来进行自我能力和品格的监督: 法院监督作为必然手段成为了监督体制的核心环节, 法院拥有全面的控制和决策否定修改权利: 债权人监督,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大多是通过一定的决案再向人民法院提请撤换进行管理人监督: 专门的独立监督体系,是为了兼顾实际需要设置的监督体制,以弥补监督体制不够完善: 法律责任的监督, 就是健全法律法规, 让破产管理人员明确自身所要做到的法律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 制定债权人的维权程序作为破产清算过程中直接的利益者,债权人要有相关的维

分析破产清算中的管理人职权的问题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hangjinlai
  • 文件大小100 KB
  • 时间2017-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