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章程
第十三条:参加校社团联合会的条件:
1,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承认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履行社团成员
社团章程
第十三条:参加校社团联合会的条件:
1,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承认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履行社团成员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社团联合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相应的学生社团活动;;
3,向各协会和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4,借阅社团的各种书刊、资料;
5,根据校社团联合会章程精神独立开展活动;
6,批评监督其他社团成员;
7,请求本协会社团自身合法权益;
8,享有相应校社团联合会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校社团联合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 自觉遵守校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校社团联合会决议和决定;
2,按时参加社团活动,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3,必须认真对待工作,清醒认识自己的工作职责,端正工作态度,对待社团工作认真负责。
4,工作时必须遵守校规校纪,严禁乱干涉社团内部事务,禁止滥用职权,妨碍社团健康发展。
5,参与学生社团工作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6, 履行相应的社团规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校社团联合会成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七条:校社团联合会成员有退出社团的自由,退出社团需写退社申请,经本协会或社团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退出。
第十八条:注重道德修养,勤奋学****br/>第五章 校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细则
(一)社团的纪律
为严肃学生社团纪律,保证活动质量及正常运转,使社员能够持之以恒,学有所获,不断进步,特定如下管理细则:
第十九条:社团负责人应准时参加社团联合会的例会,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每学期如无故累计缺席三次者,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记入会员档案。
第二十条:各社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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