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黄陂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各村委会,镇属办各单位:
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黄陂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黄陂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各村委会,镇属办各单位:
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政策性补贴资金、民政资金、扶贫项目资金以及保障房资金。具体包括:
(一)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主要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大型农机具补助资金、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村干部补助资金、农村建房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农村社会医疗补助资金、抚恤(优抚)资金、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计划生育扶助资金以及对农民发放的其他补贴资金等。
,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镇财政所要联系和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各部门、各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确保财政补助性资金发放政策公开、透明,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镇财政要将有关站所、单位、村委会确认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基础数据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凡能直接发放给农户的财政补助性资金,都要通过 “一卡通”方式发放,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地发放到位。
。财政所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政补助性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合法
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第六条 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核,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款专用。
。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向镇分管领导、书记镇长报告。
。项目实施部门要将项目实施的有关信息资料,如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数量、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项目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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