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在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刘家义
(2011年7月7日)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99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对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去年中办、国办下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前不久中央六部委下发了贯彻实施意见。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深入学在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述要求、规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
下面,我讲5个问题。
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伴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干部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这一过程中,审计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明确责任,进而落实责任,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预防、揭示和抵御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审计机关履行受托责任的深刻反映和集中体现。各级审计机关要站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立,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既是对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的完善,也为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十多年来,各级党委和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免职、;一大批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因审计结果反映较好而受到肯定和提拔。同时,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相结合的机制,加强了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两办《规定》特别指出,应分别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所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结果公告等制度。贯彻落实这些要求,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行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做出明确的评判和评价,必将有效促进权力与责任相匹配,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一方面,有利于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反映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推动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有利于约束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推动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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