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三中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200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图书馆是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其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为确保我市中学图书馆全面履行其职能,有效促进图书馆自身的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高我市中学图书馆的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其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我市中学图书馆在创建省等级图书馆活动中不断创造新成绩,经研究,颁布《南昌市中学图书馆规章制度》。请各地、各校及时将本规章制度传达至有关图书馆及全体师生员工,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 1、师生阅览规则
2、文献采访标准
3、师生上网规则
4、教师借阅规则
5、学生借阅规则
6、书刊赔偿规则
7、书库管理规则
附件一:
师生阅览规则
、离退休教工、学生均可在学校图书馆开放时间内自由进入各室阅览。
、现刊和工具书等应在室内阅览,不带出室外。普通图书既可在室内阅览,也可按规定办理外借手续。过期期刊合订本视作普通图书可办理外借手续。
,不污损书刊。
,不高声谈话,不影响他人。
,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严禁吸烟。
、遗失书刊资料者,按《书刊赔偿规则》处理,对擅自盗取书刊者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报请校务会议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二:
文献采访标准
,认真履行中学教育的双重任务,突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求。要根据中学图书馆文献收藏的结构标准和特点,着重采访以下内容的文献资料:
。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国家领导人、社会活动家的著作;革命家、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英雄模范人物等的传记;报告文学、革命回忆录、名人名言录、青少年修养丛书等。要重视采购一些通俗的哲学、伦理学等方面的优秀读物。
。教学和科研必需的工具书;各种现代教育理论及流派的介绍;中外教育史著作;教育科研和改革的专题资料;各科教学参考资料、教材教法研究资料;教育学、心理学和有关中学教育的学术论著;教师进修和继续教育用书;教育事业史;各类学校简介;填报升学志愿和职业指导读物等。
。各类适合青少年阅读的科普读物、智力开发丛书、小发明小创造读物;中外科技史话;各科学习参考及补充读物、自学丛书;计算机与网络知识读物;科学家、发明家故事等。特别要重视现代新知识、新学科、新科技方面的普及性读物。
。中外文学史上各类有代表性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作品、报告文学、传记文学等;优秀的青少年故事选;青少年学生自己创作的各类文学作品;各种优秀文学作品的导读;中外文学史读物;文学评论与研究;文学创作方法;通俗的文学理论知识读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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